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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检查内容清单汇总整理2022年成都市排污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已于6月开启,核查内容依据“排污许可相关填报规范”,参照市局提供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表》、《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对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小编整理了本次排污许可检查内容清单 ① 环保手续(环评报告/备案报告/验收报告); ② 排污许可证副本; ③ 企业管理台账(纸质版); ④ 例行监测报告; ⑤ 其他可能涉及的资料。 1.环评审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 2.是否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1.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3.填报地址是否与项目建设地址一致。 4.法人代表是否发生变更。 5.是否安排专人负责。 6.填报联系方式是否真实。 二、变更排污许可证 1.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 2.是否符合本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证要求。 3.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排污登记填报信息发生变化。 三、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1.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2.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3.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1、生产设备运行/维护台账、 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 3、一般固废台账、危废台账 4、原辅材料采购及消耗台账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建设情况 1.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的大气污染物,是否在排气筒或者原烟气与净烟气混合后的混合烟道上设置大气污染物外排口监测点位。 2.通过净烟气烟道直接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是否在净烟气烟道上设置监测点位,有旁路的烟道是否也设置监测点位。 3.大气污染物监测平台、监测点位和监测孔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二、水污染物排放口建设情况 1.是否按照排放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设置水污染物外排口监测点位。 2.水污染物排放口是否符合要求。 3.排放口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 1.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2.是否按要求将所有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四、 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 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方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 3.是否非法设置暗管、渗井、渗坑等。 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去向等信息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载明一致。 2.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和面积是否与贮存设施实际情况相符。 3.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是否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4.是否存在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等环境违法行为。 5.贮存场、填埋场是否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是否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六、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1.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危险废物种类是否按要求在危险废物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登记。 2.污水处理站污泥是否按GB 5085.7-2019和HJ 298-2019进行危险废物鉴别。 3.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4.包装容器是否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 5.是否存在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6.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仓库式贮存设施是否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围堰,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 8.贮存堆场是否防风、防雨、防晒。 9.排污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